【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做好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重点研发计划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浏览:1536次发布时间:2023-02-14 15:18:35来源:js06金沙所有网址js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海南科学技术厅发布了《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现在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和指南积极组织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 的通知》(含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海南 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常年开放接受在线申报。为保持“十四五”期间科技计划实施及科技资源配置的连续性,指南有效期原则上至“十四五”末,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对指南进行部分调整。省科技厅将结合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适时另行发布集中申报通知。
(二)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组织填报。原则上省科技厅将在每年3月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三)项目单位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入口(http://202 .100.247.126/egrantweb/) 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注册帐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支持方向(高新技术、社会发展、现代农业)在线填写《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省科技厅,即为入库项目。
4.项目修改。在项目受理前,入库后的项目申报人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完善,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重新提交至省科技厅。
5.项目出库。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即为出库项目。项目出库后,申报单位可按要求随时组织继续申报。
6.经评审未获得立项的项目,项目申报人需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重新进行申报。
7.本版指南适用于2023年4月1 日后新申报项目,3月1日- 31日(约1个月左右时间),申报系统调整期间,暂缓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目前已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2版)的通知》(琼科〔2022〕25号),提交入库经评审未立项项目,如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可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项目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2023年3月将进行新一轮评审。2023年2月24日前提交入库未评审项目,2023年3月集中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 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并扫描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和承诺书。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配套资金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财务基础。
(三)项目申报人已承担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将作为评价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作证材料。
(四)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查时不予受理。
(五)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六)省科技厅或委托专业机构将按照一定比例对拟立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时间要求
(一)二级单位于2月22日前报送信息完整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合作单位已盖章)、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至科研处,经科研处统一盖章后返还二级单位。
(二)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月24日24∶00,请各项目申报人提前做好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五、申报咨询电话
(一)项目申报咨询方式
联 系 人:梁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65733787 15595892226 19989061445。
(二)系统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65389015、65347994;
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方向:65323068;
现代农业方向:65342626;
社会发展方向:66290357。
附件: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含申报指南).pdf
科研处
2023年2月14日